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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三批)

發(fā)布時間:2024-05-11 作者:高校人才引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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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區(qū)欣樂路188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yè)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報考專職輔導員崗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其它資格條件具備以下三個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院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正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副部長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xié)會)負責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計算學生干部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5月13日9∶00-5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5月13日9∶00-5月22日16∶00;

3.陳述申辯:5月13日-5月23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5月13日9∶00-5月23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聘部門(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短期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考核的相關安排將在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www.njpi.edu.cn/rs/)提前發(fā)布通知,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主動放棄。本次招聘B08-B09號崗位的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初試環(huán)節(jié))、面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和工作技能等。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在筆試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學校在應聘人員參加筆試后進行,須查看應聘人員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套):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頁A4紙上);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3.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

4.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如學生干部或工作經歷、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等材料)。其中,主要學生干部或工作經歷證明:班級、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高校(或者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后續(xù)考核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須真實有效,凡有弄虛作假者,在考試考核的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考核資格。

(三)面試

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崗位、初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排名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滿分100分)。

B08-B09號崗位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最終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偝煽兗案鲉雾椏荚嚦煽兙嬎愕叫迭c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聘用審批后,在學校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25-57024651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中共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25-57013249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tǒng)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

2024年5月8日

南京科技職業(yè)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三批) - 崗位表.xlsx

來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5/8/art_78506_11237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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