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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第二批人才招聘

發(fā)布時間:2023-06-29 作者:高校人才引進網(wǎng)

人才引進工作地區(qū):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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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chuàng)建于1978年,現(xiàn)有11個學院(部)、1個研究院,開設38個本科專業(yè),擁有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等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審計、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huán)境、能源動力、生物與醫(yī)藥等7個碩士專業(yè)學位授權類別,1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F(xiàn)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100人,其中碩士研究生900余人。2018年,學校獲批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F(xiàn)有教職工804名,其中專任教師534名,有博士學位教師占比69%、“雙師型”教師占比51%?,F(xiàn)有國家級領軍人才3人,國家級青年人才2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3人。

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fā)〔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23年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需求崗位、所需專業(yè)、招聘人數(shù)等詳見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招聘計劃(第二批)》。

二、招聘崗位類別

(一)學科骨干崗位

學校在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生物與醫(yī)藥、能源安全、控制科學與工程、會計審計、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概率統(tǒng)計、安全工程、人工智能等相關學科方向招聘學科骨干,為學科帶頭人或學科方向帶頭人儲備人才力量。

(二)優(yōu)秀教師崗位

招聘對象為2023年應屆博士研究生、符合調入條件人員、博士后出站人員或留學歸國人員。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級及以上,具體崗位等級由學校根據(jù)擬聘人員情況按程序確定。

學校為吸引優(yōu)秀人才,設置高崗位、高待遇、高任務的準聘制引才模式,對特別優(yōu)秀的應聘者可通過準聘副教授或準聘教授引進。

(三)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

招聘對象為2023年應屆研究生、符合調入條件人員或留學歸國人員。輔導員崗位由學生處具體組織,管理崗位由人事處具體組織。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級崗位或管理八級,碩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一級崗位或管理九級,具體崗位等級由學校根據(jù)擬聘人員情況按程序確定。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政治立場堅定,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和學校工作紀律,有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三)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四)滿足申報崗位的條件要求。

(五)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具體年齡以公告為準。

(六)應聘人員為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yè)(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yè)生的,非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yè)生管理辦法》要求,列入國家統(tǒng)一招生計劃,培養(yǎng)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時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七)應聘人員為留學歸國人員的,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yè)落戶條件,且回國后未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過就業(yè)手續(xù),須在2023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就業(yè)落戶手續(xù)并報到入職。

(八)應聘人員為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的,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辦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續(xù),取得博士后證書,且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九)應聘人員為本市調入人員的,須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于北京市常住戶口),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十)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學科骨干崗位和教師崗位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學科骨干、教師崗位)》(附件2),應聘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輔導員、管理崗位)》(附件3),以“應聘崗位編號-姓名-性別-畢業(yè)院校-學位-應屆/社會在職-出生日期”命名后,同時投遞到附件1所列的崗位聯(lián)系人郵箱和人事處郵箱rsc@bipt.edu.cn。

學科骨干崗位全年招聘,不受時間限制。其他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7月6日。

(二)資格審核

依據(jù)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及崗位要求,學校根據(jù)應聘者簡歷中的教育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學業(yè)成績和工作成果等進行初審,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三)部門初選

根據(jù)崗位類型不同,采用函評、面試或筆試等多種形式對應聘者進行初選。初選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不低于8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選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比例,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

(四)學校復選

根據(jù)崗位類型不同,采用筆試、面試、心理素質和職業(yè)能力測試等多種形式綜合考察。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不低于80分,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推薦擬聘人選。

(五)確定擬聘

根據(jù)推薦擬聘人選學習教育背景、工作實踐經(jīng)歷、成果等情況,學校審定擬聘人選和候補人選。

學校對擬聘人選進行檔案審查,并通知擬聘人選到指定醫(yī)院參照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公示擬聘人員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未通過招聘程序的應聘者不做單獨通知。

五、聯(lián)系方式

關于公開招聘崗位職責、招聘條件等設崗問題請咨詢應聘單位聯(lián)系人。關于公開招聘組織程序、招聘政策及進度安排等問題請咨詢人事處,聯(lián)系人:富老師,電話010-81292245,郵箱rsc@bipt.edu.cn。推薦通過郵件方式咨詢。

六、其他說明

(一)應聘人員應按照我校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開招聘各項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員原則上應于2023年9月30日前辦理入職,未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初次就業(y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三)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違反公開招聘政策擬聘的人員,學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四)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聯(lián)系方式暢通,因聯(lián)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五)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歡迎加入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招聘計劃(第二批)

2.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學科骨干、教師崗位)

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輔導員、管理崗位)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1.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招聘計劃(第二批)

2.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學科骨干、教師崗位)

3.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輔導員、管理崗位)

來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6/t20230628_3148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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