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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河曲縣2019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發(fā)布時間:2019-12-13 作者:高校人才引進網(wǎng)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36號)、《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9〕26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河曲縣4個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2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見《河曲縣2019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嗽瓌t;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yōu)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實施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河曲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戶籍要求:河曲縣醫(yī)療集團差額事業(yè)崗位和河曲縣中學校全額事業(yè)崗位戶籍不限;其他崗位為河曲縣戶籍。

        河曲縣戶籍(戶口遷入時間截止2019年12月20日),因上學原因遷出而未遷回河曲縣戶籍、服務河曲縣的基層項目人員,視為河曲戶籍。

        6.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期間出生)。

        7. 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xiàn)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è)生的意見》(晉政辦發(fā)〔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服務地為山西省的到2019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xiàn)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苹虮究茖W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公告發(fā)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rsj.sxxz.gov.cn/rsks)。

        報名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階段: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2日24:00;

        查詢時間:報名次日-2019年12月23日12:00;

        繳費時間:初審合格-2019年12月23日17:00;

        第二階段為其他崗位報名階段: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24:00;

        查詢時間:報名次日-2020年1月6日12:00;

        繳費時間:初審合格-2020年1月6日17:00。

        第一階段“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結束,若出現(xiàn)報名人數(shù)少于崗位招聘名額1:3,將空余的招聘崗位或名額劃歸(增設)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其他(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劃歸(增設)的崗位和名額,在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河曲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后,開始第二階段報名,第二階段報名結束,若出現(xiàn)報名人數(shù)少于招聘名額1:3的崗位,取消招聘崗位或名額,核減、取消招聘崗位名額情況,開考前在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河曲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告。

        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4〕20號文件規(guī)定“縣級及以下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guī)定的合格線”,本次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資格初審的指導監(jiān)督。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需求等方面的問題,由招聘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解釋。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服務基層項目報考者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至2019年12月23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其他崗位報考者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至2020年1月6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也不得報考其它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它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被取消的崗位,可將其招聘名額轉入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所有因報名人數(shù)低于開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原發(fā)布招聘公告的網(wǎng)站發(fā)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同時告知報考取消崗位的考生。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咨詢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shù)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wǎng)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wǎng)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wǎng)上提示的繳費辦法第一階段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第二階段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于2020年1月15日至1月18日登錄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rsj.sxxz.gov.cn/rsks),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咨詢電話: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第一階段報名考生于2019年12月23日前,第二階段報名考生于2020年1月6日前到河曲縣人社局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四)筆試

        筆試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內容為:01-13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分和醫(yī)學基礎知識占70分;22-26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試,各占50分;14-21崗位為為《教育理論知識》占20分和所報崗位《專業(yè)知識》占80分。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查詢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對通過筆試擬進入面試的人員,河曲縣人社局牽頭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闈人數(shù)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經(jīng)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表見附件3),由服務所在縣(市、區(qū))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赝艘圮娙耸聞站殖鼍叩南嚓P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參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qū))農業(yè)農村局、人社局、市級農業(yè)農村局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9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現(xiàn)仍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服務地勞動就業(yè)局出具的在職證明,連續(xù)兩年的年度考核表。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審查部門提出意見,合格的發(fā)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jù)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

        (六)面試

        面試由河曲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入闈人員名單確定后,面試前根據(jù)招聘實施方案擬定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講課,考生獨立備課1小時,講課時間15分鐘,具體版本教材見公告。其他崗位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面試用時10分鐘。

        面試成績當日在考點公布,并在河曲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參加面試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考察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學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 根據(jù)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八)公示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主管部門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黨群口報縣委組織部,政府口報縣人社局審核,并在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shù)量、專業(yè)要求、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縣人社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并協(xié)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五、監(jiān)督檢查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由中共河曲縣紀委監(jiān)委第四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和河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公告中公示的監(jiān)督電話、咨詢電話,在工作期間內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考生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得到咨詢和投訴。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鑒于本次招聘人數(shù)較多,已盡可能地增加了報名的時間。希望應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wǎng)報名,避免因網(wǎng)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咨詢電話:見《崗位表》

        監(jiān)督電話:0350-7288185 河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50-7212388中共河曲縣紀委監(jiān)委第四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1.《河曲縣2019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2019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yè)設置分類指導目錄》.doc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來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191213/45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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