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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寧德衡水育才中學教師

發(fā)布時間:2024-07-23 作者:高校人才引進網

人才引進工作地區(qū):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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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是寧德市屬國有獨資公司,于2013年1月掛牌成立。主要經營范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管理;建材銷售;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承擔市政府的重大項目投資與建設任務。公司本部內設12個部室,下轄11家全資子公司、5家控股公司、5家參股公司。

寧德衡水育才中學由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權屬企業(yè)寧德市城建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自主籌建,引進優(yōu)質教育資源運營管理的一所全日制高中學校,是福建省一所全面引進衡水先進教育理念的學校。采用先進的教師及學生管理理念與體系,擁有優(yōu)厚的教師待遇與完善的培養(yǎng)體系。

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名高中教師(工作地點在寧德市三都澳新區(qū))。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的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以《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寧德衡水育才中學教師崗位情況表》中要求的具體崗位年齡為準;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寧德衡水育才中學教師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取消考錄資格:

1.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4.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7.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8.不具備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9.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10.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崗位說明、崗位條件及試卷類型比例等詳見附件1《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寧德衡水育才中學教師崗位情況表》。

(二)根據《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附件2),各招聘崗位具體相關專業(yè)規(guī)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專業(yè)為準(報考者在報考過程中對專業(yè)資格等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前按該指導目錄的指導意見申請復核,逾期產生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1.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的專業(yè)也可以按照報考者本人的輔修專業(yè)予以認定,輔修專業(yè)信息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輔修專業(yè)對應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均可查詢。

2.境內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原則上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依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中所列專業(yè),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需專業(yè)一致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三)報考者用以報考的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學位應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7月30日(含30日)。從業(yè)資格證書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者,須在本考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

(四)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齡限制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24年7月30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間出生。工作經驗年限計算方式:報考者從工作開始時間至2024年7月30日,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

三、報名辦法

采取網絡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報考者應在報名期間登錄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hx.kaowu.cn)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電子版附件。電子版附件(掃描件)包含:

1.二代身份證掃描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

2.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

4.與崗位相關的資格證書掃描件(電子版)。

5.其他與崗位條件設置相關的證明材料掃描件(電子版)。

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原件掃描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提供全國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及崗位要求中提到的證明材料等。

(二)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核對本崗位報考條件;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上填寫的專業(yè)名稱應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一致,否則視為信息失真,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可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時間安排

2024年7月17日:發(fā)布招考公告。

2024年7月24日-30日(截止17:30):報考者報名。

2024年7月31日-8月7日: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登錄上述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申訴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7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9日:打印準考證:報考者需關注上述網站的相關通知,及時登錄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并且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予參加考試(以網絡通知為準)。

2024年8月11日:面試(以網絡面試通知為準)。

2024年8月12日:綜合成績公告,在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公布綜合成績。

2024年8月19日-23日:組織擬聘人員考核。

2024年8月26日:發(fā)布擬聘用公示,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以網絡公示為準)。

五、面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通知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或未按要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青年教師均采取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六、面試成績的確定

考試總成績按試講、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參加考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考生綜合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予聘用。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試成績,若2名以上報考者考試成績相同時,再進行面試加試。

七、體檢、考核和聘用

1、根據其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照試講成績高低排名;若試講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優(yōu)先進入下一程序)。

2、體檢由考生在總成績公示后3天內自行前往符合資質的醫(yī)院辦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費用由報名者自行承擔。

3、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進入考察的人員必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等材料。要求無心理精神疾病、無慢性傳染病,對于不易發(fā)現的疾病,如間歇性精神病、癲癇等前期存在病根的,在考察期間需如實報告。

5、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寧德工作部委托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組織實施人才測評與人才資信認證(背景調查),并出具報告。

6、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崗位空缺的,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7、體檢、考察工作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寧德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將在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要求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未按時報到者,視同放棄應聘資格,可依次替補人選。新聘人員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其他事項

1、考生對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有發(fā)現與事實不符或弄虛作假的情形,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其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責任。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本單位無關,廣大報考者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整個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招聘過程的相關事項及文字解讀最終解釋權歸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

4、咨詢電話

寧德衡水育才中學:0593-5065005

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寧德工作部:0593-2888025

招聘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寧德市城建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寧德衡水育才中學教師崗位情況表.xlsx

 

來源:https://hx.kaowu.cn/home/exam-notice/view.html?notice_id=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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