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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陽縣2024年公開招聘66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發(fā)布時間:2024-06-07 作者:高校人才引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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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嚴格把好中小學教師“入口關”,切實提高師源質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jù)《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就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平陽縣戶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2.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專科或本科畢業(yè)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或2017年起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心智健全,體檢符合要求。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及技能條件。

4.以下考生可以適當放寬要求:報考特殊教育、初中社會、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歷史的考生;報考中小學體育崗位的優(yōu)秀退役軍人;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現(xiàn)役軍人、平陽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②與委培委托單位未解除培養(yǎng)協(xié)議或解除培養(yǎng)協(xié)議后未滿約定不可報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等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④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人員;

⑤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⑥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有關說明

1.戶籍:平陽縣戶籍或原戶籍為平陽縣的高校畢業(yè)生;原戶籍為非平陽縣的高校畢業(yè)生,戶口落戶平陽縣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4日24:00;符合特殊教育崗位專業(yè)要求報考特殊教育崗位的考生、報考初中社會、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歷史的考生和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放寬至溫州戶籍。報考中小學體育崗位的優(yōu)秀退役軍人,放寬至浙江省戶籍。

2.學歷:報考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崗位要求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小學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普通高校??茷槠瘘c的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中學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并獲得相應學位。國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外高校同等學歷學位畢業(yè)生須于2024年6月14日24:00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考生應具有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書(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適用于低學段崗位);學前教育崗位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4年7月31日24:00前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則取消錄用資格);符合特殊教育崗位專業(yè)要求的考生,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對應不作要求。報考語文學科崗位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崗位的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4.專業(yè)要求:報考學前教育、中小學體育、初中各學科、高中各學科、特殊教育崗位須與普通高校所學專業(yè)對口(詳見附件3)。物理、化學、生物、科學教育等專業(yè)可報考初中科學崗位;政治、歷史、地理、人文教育等專業(yè)可報考初中社會(包括歷史與社會、道德與法治)崗位;教育學、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專業(yè)若畢業(yè)證書沒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師資格證注明的學科進行報考。優(yōu)秀退役軍人報考中小學體育崗位,專業(yè)不限。

5.經(jīng)資格初審通過后,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中小學體育崗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招聘計劃數(shù)將納入普通中小學體育崗位招聘計劃,原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一并納入普通中小學體育崗位的招聘。

二、報考崗位及指標

(一)報考崗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相同學科的農村教師定向崗位(下稱農村定向)或平陽特殊教育學校定向崗位(下稱特校定向)在資格復審時填報。

(二)報考崗位指標

2024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66名,其中農村定向3名,特校定向8名,面向優(yōu)秀退役軍人1名,崗位名額及條件詳見附件1。公辦幼兒園還將招聘雇員制教師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發(fā)布。

三、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wǎng)絡方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縣教育局對考生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僅注冊不報崗位或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報名。

考生應如實填寫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統(tǒng)原因,考生填寫報名信息注意如下幾點:1.請在“學習工作經(jīng)歷”一欄中填寫“畢業(yè)高校及所學專業(yè),退役軍人填寫服役經(jīng)歷。”2.請在“外語、計算機及其他資格證書情況、獎懲情況、職稱情況和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情況”一欄中只填寫以下2項之一:①教師資格證書的學段、學科、編號;②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學段、學科、編號。其它無關證書、獎懲情況不用填寫。

(二)資格初審

時間: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h教育局對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會在報考平臺上說明理由。報考人員須及時上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wǎng)上報名期限內的(6月17日17:00前),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請考生注意報考時間。

(三)繳費確認

時間:6月15日12:00-6月18日24:00。初審通過之后即可在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繳費,未及時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費標準為每人50元。

(四)計劃調整及更改報名

通過繳費確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不足3:1比例的崗位,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調整的招聘計劃將在平陽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事業(yè)單位招錄(下稱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錄)欄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

因報考崗位招聘計劃取消(不包括招聘計劃核減),已報考該崗位并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可以申請改報。改報時間:6月21日(9:00-11:30,14:00-17:00),地點:平陽縣教育局政工科403室(地址:平陽縣昆陽鎮(zhèn)狀元路68號),逾期視作放棄更改報名,退還報名費。

(五)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6月25日9:00-6月29日9:00。已完成報名程序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若筆試延后舉行,準考證打印時間順延至開考當天)。

四、招聘程序

(一)筆試(100分)

1.筆試科目:按報考崗位開設考試科目。

2.考試的形式為閉卷筆試(滿分100分)。

3.考試內容分兩部分,

⑴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

⑵學科專業(yè)知識。包括所報考對應學科教學內容、高等教育對應學科內容、教材教法等。初中英語、高中英語、高中語文、高中數(shù)學、高中地理、高中政治、高中歷史學科對應中學階段,其他學科對應義務教育階段,學前教育對應幼兒園階段,特殊教育對應特殊教育專業(yè)知識。

4.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暫定于6月29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忌毻瑫r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資格復審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入圍試課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指標的比例2:1劃定進入資格復審(招聘計劃數(shù)為2人及以下的崗位按入圍試課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指標比例3:1)(面向退役軍人招聘的崗位按入圍試課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指標比例3:1)(若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與地點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考欄目中另行通知)攜帶下列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并現(xiàn)場填報是否兼報定向崗位,逾期不予確認。

⑴下載打印《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教師確認表》(詳見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出底冊);

⑶畢業(yè)證書(學信網(wǎng)上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上下載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⑷平陽縣外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4)。

3.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取消復審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具體所帶材料以確認表要求為準)。

4.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其空缺名額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另行通知)。

5.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6.筆試成績、入圍資格復審名單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將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錄欄目中進行公布,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

(三)試課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試課考核。試課考核滿分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

1.試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準備時間60分鐘,試講10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

2.入圍試課名單及試課工作有關事項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錄欄目中發(fā)布。

3.入圍試課的人員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與試課,視作放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jù)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試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指標1:1比例確認參加體檢對象。入圍體檢對象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考欄目中公布。

入圍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優(yōu)先順序為:⑴試課成績高分的考生;⑵學歷層次高的考生;⑶所學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和報考學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為中共黨員的考生;⑸獲得優(yōu)秀畢業(yè)生層次高的考生;⑹獲得獎學金層次高的考生;⑺少數(shù)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時,以公安部門認可的戶籍證明為準;以學歷進行排序時,以考生提供的符合報考條件的并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最高學歷為準。)入圍指標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項目均相同的,另行組織考核,以最終考核成績高低確定錄用。兼報農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參加非定向崗位錄取,若錄取不上的,再在報考定向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擇優(yōu)錄用。

2.體檢對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結果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考欄目中公布。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其空缺體檢資格在該崗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入圍對象總成績相同的優(yōu)先錄用順序”遞補,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者,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3.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名額依次遞補,遞補人員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以后,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2.擇崗。擬聘用對象根據(jù)報考崗位,選擇相應學校,崗位設置以農村學校為主。擇業(yè)辦法和具體崗位設置另行發(fā)文。

3.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公開招聘的事業(yè)編制崗位一律實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項

(一)錄用人員給予事業(yè)單位全額編制正式工作人員待遇。用人單位與畢業(yè)生本人簽訂一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農村定向崗位的招聘學校具體見錄用對象就業(yè)崗位設置通知(另行發(fā)文)。錄用為農村定向崗位或特校定向崗位的,必須與定向崗位的學校書面簽訂實際服務期6年及以上協(xié)議,并存入個人人事檔案。錄用為其它崗位的,必須與學校書面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期的,不予跨縣跨系統(tǒng)流動。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的,不參與八月份崗位選擇,待補檢合格后,在剩余的崗位中選取就業(yè)崗位。

(四)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以及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或在報名、筆試、資格復審、試課、體檢、公示、聘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因此而空缺名額在試課之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對象自接到介紹信之日起三天內到學區(qū)、學校報到,遲到一周者批評教育,超過一個月者,取消錄用資格(指標空缺不遞補)。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和范圍,縣教育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七)有關今年招聘教師工作其他未盡事宜將及時在平陽縣教育局事業(yè)單位招考欄目中發(fā)布,請考生注意及時上網(wǎng)查閱。

(八)招聘教師工作事關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大局,涉及人民群眾和畢業(yè)生切身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招聘教師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邀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77- 63886315,0577- 63886317。

附件:1.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

          2.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確認表

          3.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平陽縣教育局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平教〔2024〕169號關于2024年平陽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的公告.doc

來源:http://www.zjpy.gov.cn/art/2024/6/4/art_1229252498_4239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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